关于下发《2015年江西新余国科科技有限公司
春节慰问社会救助对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体现公司对职工及家属的关心,公司工会拟对社会救助对象(困难在职职工及家属、曾经为公司军品、人影业务的发展做出贡献的退休、退职职工及遗属)进行慰问。
一、总体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方针,实行“个人申请,组织审批”原则,主要支出部分从工会经费中“社会救助资金”解决。
二、社会救助对象
1、公司困难在职员工、公司困难退休员工、退职员工或遗属;
2、原江西钢丝厂在从事军品、人影工作岗位上退休、退养、退职困难职工或遗属;
3、公司或江西钢丝厂在从事军品、人影工作岗位上一至六级工伤人员;
4、公司或江西钢丝厂在从事军品、人影工作岗位上工亡人员遗属;
5、未移交市离休干部管理中心管理的离休干部遗属;
6、未移交市离休干部管理中心管理的建老人员或遗属;
7、在公司或江西钢丝厂领取抚恤金人员;
8、在江西钢丝厂从事军品、人影工作岗位上退养、退职人员中未正式就业并无正常收入人员。
三、困难标准
困难人员是指重大疾病人员(指本年度内花费较大,其中个人部分支付在3万元以上)或严重后遗症(瘫痪在床需要护理人员)。
四、社会救助资金筹措
社会救助资金由公司统一组织,以公司工会经费为主,上级部门拨款、领导个人捐助为辅。
1、公司工会“社会救助资金”;
2、省财政下拨困难慰问金(民政方面);
3、上级部门(大成公司)下拨慰问金;
4、新余市总工会下拨在职员工慰问金;
5、新余市总工会领导走访慰问困难家庭慰问金;
6、新余市委组织部下拨困难党员慰问金;
7、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个人帮扶资金。
五、工作程序
1、由公司工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处室、分厂积极配合,协调城西医院、钢丝厂社区、国泰公司有关单位,做好公司所救助对象的排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将拟救助的“社会救助对象”名单在公司网站和电子屏上公示。
3、填写“社会救助对象情况登记表”并提供有关困难证明材料。
4、提交公司工会委员会审定,确定建议名单。
5、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批准社会救助事项。
6、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个人帮扶资金由个人直接走访,并在工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其余部分的救助资金发放由工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登记造册和慰问。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