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下午,新余国科在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园(新余市高新区)公司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金卫平先生主持,股东省军工集团、江西钢丝厂、新余科信和新余国晖分别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参加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