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新余国科在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园(高新区)公司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卫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部分高管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金卫平先生、袁有根先生、黄勇先生、游细强先生、颜吉成先生、杨超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雷恒池先生、熊进光先生、廖义刚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陈东先生、肖凌云女士二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二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离任董事、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