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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钢丝厂顺利通过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

发布时间:2014-12-15 14:19 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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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钢丝厂顺利通过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

 

为加强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管理,促进企业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发挥示范企业的作用,根据《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发社字 [2011]162号),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联合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考核工作。

2014123下午,省科技厅刘清梅副处长、考核组专家能继海、刘志刚、殷剑敏一行在市科技局领导的陪同下,到江西钢丝厂(2011-2012年被省科技厅认定的43家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之一)----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园(新余高新区)进行考核。首先考察企业实施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在园区展区参观了企业近年来开发的新型人影燃爆器材、作业装备、气象设备等系列新产品。这些高科技、高附加值、低碳环保的系列新产品得到刘副处长及专家的充分肯定,也对企业在气象领域和节能减排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肯定。

随后在园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听取了江西钢丝厂党委书记、厂长金卫平对《江西钢丝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简要情况》汇报。考核组按照考核程序,主要从研发能力、组织管理、工作成效等三个方面对汇报材料,以及《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企业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料核查、现场考核和评分总结工作。考核组专家认为,企业十分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加大了科技创新力度和技术改造步伐,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用于开发在节能低碳环保等领域广泛应用的人工影响天气专用技术装备新产品以及对现有耗能较高、污染较严重大的生产锅炉等项进行技术改造,实行节能减排工作的系统性集成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示范亮点突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考核组专家一致同意江西钢丝厂通过复核,同时也听取了企业关于原申报时是以江西钢丝厂名义要求更换到改制后新余国科公司有关情况汇报,表示理解和支持,通过现场审核后,为争取节能减排有关政策和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邓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