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公司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例行监督检查
2013年3月26日至27日,总装备部驻新余地区军代室一行6人对新余国科公司进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例行监督检查。
26日上午,在二楼会议室召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例行监督审查首次会议,审查组副组长、驻新余地区军代室副总代表汪锐代表审查组长、总代表邱瑞波宣读了审查计划并提出了有关审查要求。金卫平董事长致了欢迎辞,希望审查组严格要求,促进企业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保持工作新上一个台阶。
此次资格审查工作由总装备部南京军代局驻新余地区代表室统一安排,审查组共分两个小组以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查的方式同时进行,审核组依据GJB5713-2006《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和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公司的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财务资金状况、经营信誉、保密资格和军方其他特殊要求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审查。现场审查中重点审查了公司的专业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实物质量、保密资格以及军方特殊要求等内容。
3月27日召开了末次会议,审查组对公司的技术、管理、生产、质量保障能力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有限公司能够满足承制单位要求。同时,也提出了问题点和整改意见。董事长金卫平代表公司承诺,一定要按检查组意见及时整改到位,要求公司各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制订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公司管理层要高度重视,理解和学习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技术员、管理人员在贯标过程中一定要与文件标准一致。在执行标准时要讲究方式方法,要高标准、严要求。 (辜建蓉 曾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