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统筹兼顾,开创厂综治工作新局面
——工厂获省工办“2011年度省属军工综合治
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江西钢丝厂被评为“2011年度省属军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赣国科工发[2012]304号《关于表彰2011年度省属军工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文件)。这一成绩是在省工办、新余市综治委的指导下和厂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的,企业积极努力开展工作,促进了企业和谐平稳发展,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一、完善组织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
工厂下发厂字[2011]1号文,成立江西钢丝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厂长任厂综治委主任。同时,以厂字15号文下发《江西钢丝厂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江西钢丝厂与新余国科公司、新余国泰公司等六个责任单位签订综治责任书,并交纳风险抵押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地把综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范畴,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建立治安防控体系,形成大调解社会管理工作局面
建立江西钢丝厂与钢丝厂社区居委会,钢丝厂社区警务室、新余国科公司、新余国泰公司、江西钢丝厂远达实业服务中心的防控格局,在“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厂生产安全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基础上,组建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治安动态。
三、整合力量,形成社会管理合力
与钢丝厂社区居委会、钢丝厂社区警务室积极合作,确保钢丝厂社区(生活区)的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工作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了钢丝厂整体和谐平安。
四、做好综治基础工作
1、加强综治制度建设。制定《2011年综治工作计划》、《江西钢丝厂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江西钢丝厂2011年和谐平安创建方案》、《江西钢丝厂2011年普法要点》。
2、做到综治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健全、台帐完善、经费保障到位。对刑释解教人员(19人)、残疾人(51人)、原“法轮功” 练习人员(15人)、基督教信仰人员(27人)、未成年人(212人)、工伤人员(145人)、退伍军人(410人)、困难家庭(145人)等重点信访人群进行了一次彻底、全面地排查,建立了专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建立全厂全社区人员信息库(在职人员表、退养人员表、退休人员表、离职人员表、居民住址表、居民身份证号码表、居民户籍表、居民联系号码表八套资料)。
五、经费保障到位
发放改制安置费用26万元;支持社区工作补贴经费3万元;慰问困难家庭10万元;发放改制医疗费用2万元;发放值班费、宣传费、综治津贴等费用2万元,全年约投入43万元。
六、关注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1、工厂对癌症患者、单亲家庭、残疾家庭等 168人,进行了慰问并发放了慰问金93580元。
2、工厂领导与特困职工结对,自掏资金进行帮扶,其中金卫平同志帮扶了3户最困难职工。
3、工厂招收6名职工家属子女就业,招收临时工30名(退养、退职人员)。
4、全年为7名职工子女上大学提供“金秋助学” 奖金9400元。
5、根据赣府厅字[2011]38号《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193名人员解决了老有所保、老有所养的问题,有了促进了工厂的和谐稳定。
6、与社区配合,组织全厂退休职工1157人参加全市免费体检;同时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约960人。
7、我厂退休职工文师贵同志中风瘫痪,生活无人照顾,工厂派人在医院护理,出院后将其送到新余市幸福托老院赡养,并定期看望,同时与袁河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了该同志的低保问题。
七、加强“三个排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
强化各综治责任单位的维稳、调解、信访职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工厂安排专人负责丧葬事务,全年共办理20起丧事,最终让“两个世界的人”都满意。
工厂安排专人接访,全年接访286人次,有力促进和谐平安建设。
八、强化宣传
1、2011年春节前夕,工厂对所属11个责任单位进行了一次火工品安全生产、涉枪、涉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贯活动。
2、利用江西钢丝厂网站、工厂百灵报、工厂广播站、板报等媒体,在三月“科普宣传月”、三月“综治宣传月”、七月“法制集中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报名参加“新余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订购2011年普法教材;订购2011年《法制日报》、《新法制报》、《长安》。
九、做好挂点帮扶工作
1、2011年春节前夕,工厂自筹资金购买年货,到新余市仙女湖洋田村委对困难群众进行慰问。
2、工厂每月出资3600元组建社区治安队伍,确保一方平安。 (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