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科技有限公司(国营九三九四厂)
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此次资格审查工作由总装备部统一安排,海军驻南昌地区航空军事代表室、空军驻南昌地区航空军事代表室、总装驻新余地区代表室协同参加,由9位分别来自于总装北京军代局、总装南京军代局、驻9373厂军代室、空军军通局、驻南京大桥机器厂军代室、总装工程兵代表局、海军驻南昌地区航空军事代表室共同组成专业的联合审查组,审查共分三个小组以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查的方式同时进行,审核组依据GJB5713-2006《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和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我公司进行了文件审查,审查了我公司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及证明我公司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财务资金状况、经营信誉、保密资格和军方其他特殊要求的相关材料共230余份文件进行了逐项审查。现场审查中共抽查设备和仪器120余台(套),查阅核实相关文件、资料170余份文件、调阅190余份记录,重点审查了该公司的专业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实物质量、保密资格以及军方特殊要求等内容,进一步证实了公司的装备承制资格。
在10月13日召开的资格审查末次会议上,审查组对我公司的技术、管理、生产、质量保障能力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审查组一致认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有限公司,军工代号国营九三九四厂,满足所申请承制装备的法人资格方面的要求,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完备,研制生产协作配套单位稳定,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体系运转保持情况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信誉良好;具备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保密资格等级。能够满足承制单位要求,推荐继续保持注册资格。此外,审查组对我公司此次的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公司员工展现出的良好精神风貌、优秀职业素质及团结向上、积极蓬勃的文化氛围给予了赞扬,同时也对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意见,为公司未来可持续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紧锣密鼓的审查过程中,审查组专家博学精湛的专业水准、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高度敬业的责任感,给新余国科公司领导、员工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审查组组长田思明宣布完审查结果后,董事长金卫平代表新余国科公司表示,此次审查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我们一定会以这次审查为契机,严格按照审查组领导和专家的要求,全面审视自我,认真进行整改,举一反三,深究根源,认真分析,制订纠正、预防措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此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得到了新余国科公司最高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各部门积极配合,责任落实到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为此次审查的顺利通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辜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