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学习贯彻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六条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省工办《转发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六条规定”的通知》要求(赣国科工发[2010]100号),工厂于2010年4月28日组织了涉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六条规定”,并召开保密工作会议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严格遵守“六条规定”的主要内容:
1、禁止私自在机关、单位登陆互联网;
2、禁止在家用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3、禁止涉密网与互联网连接或在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4、禁止私自留存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或涉密文件资料;
5、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6、禁止擅自对外披露单位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
通过学习使涉密人员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六条规定”既是有效应对安全保密严峻形势的具体举措,也是军工系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更是遏制泄密事件高发态势,实现国家秘密安全可控,职工个人前途无忧和家庭幸福美满的重要保证。进一步提高了全厂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增强了涉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六条规定”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有效地遏制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我厂军品科研生产国家秘密安全,为工厂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