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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钢丝厂被新余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发布时间:2009-06-25 11:0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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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钢丝厂被新余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日前,江西钢丝厂市委办、市政府授予2008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近年来,江西钢丝厂根据中共新余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面对全球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充分调动、保护、发挥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用工环境良好、职工收入年年有明显提高,全厂呈现心齐、风正、气顺、人和的发展态势。